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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配偶身分權益

外籍配偶身分權益

外籍配偶依照就業服務法第48條第1項但書規定,不用申請許可,就可以在我國境內工作。而離婚或我國籍配偶死亡後,由於外僑居留證並非當然失效,還要經過主管機關撤銷、廢止或因期限屆滿才失其效力,所以基於信賴保護原則及人道立場考量,外籍配偶有這些情況時,仍然適用這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