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噪音侵害的住戶得依民法第767條、第793條規定,請求除去、禁止住戶發生噪音。 對於已造成損害的部分, 受侵害的住戶得依民法第184條、第195條等規定,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至於賠償範圍,除財產上損害賠償外(如請假看病的醫藥費、請假被扣的薪水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即一般所稱之精神賠償,亦得一併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