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消費者購買死亡險產品的話,因契約規範被保險人在約定期間內死亡,保險公司必須進行理賠,所以要是被保險人故意在約定期間內自殺,自然與一般規避風險之目的有所不符,也不利於保險公司。因此依保險法第109條第1項規定,只要被保險人故意自殺,保險公司即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不過保險公司仍應將保險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返還於應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