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購物只要依據民法第345條規定,在消費者及商家就產品及金額互相同意時,雙方的買賣契約就已經成立了。只是,消費者如果明知商家產品價格標示錯誤,而出於以損害他人的目的大量結標購買產品時,將有違民法第148條誠實信用原則,請就以下選項加以選擇,將導引您瞭解相關適用的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