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房東跟二房客間,並不發生任何契約關係。此時,因原房客(也就是二房東)違反了租約規定,被原房東終止租約,導致二房客「無權占有」租屋,因此身為屋主的原房東可以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前段規定,向二房客請求返還租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