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民法第654條第1項本文規定,旅客運送人對於旅客因運送所受之傷害應負責任;因此如果旅客運送人和其他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旅客受有傷害,並且沒有同條項但書規定是由於旅客過失,或是因不可抗力所致的情況時,應由旅客運送人負擔相關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