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民法第1138條規定,除了配偶是當然的遺產繼承人外,按照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的順序來決定遺產,而配偶在跟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一起作為遺產繼承人時,依照同法第1144條規定,都有其不同的應繼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