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如果跟同學或從圖書館借得原文書,利用家裡的印表機影印,依據著作權法第51條規定,供個人為非營利的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非供公眾使用的機器重製已公開發表的著作。請點選以下選項,瞭解自家影印原文書是否達到合理範圍而免於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