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暴力的發生可以有許多的原因,可能是同學間的互相討厭,也可能是團體間的不和,無論是什麼原因,打架就是不對,所有的事情都應該用理性的方式解決。事實上,打架除了會被學校以校規記過處分以外,也會成立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以下分別就打架、圍毆以及打群架不同的行為所涉及的法律規定以及處罰加以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