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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損害他人權益問題

寵物損害他人權益問題

寵物如果是受到被害人挑動而去咬被害人物品時,此時飼主雖然因未採取適當管束措施,依照民法第190條第1項規定,對於被害人因寵物咬壞之物品所受到之損害仍需予以賠償。但依照同法第217條第1項規定,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也就是說,被害人挑動寵物導致物品被咬,被害人自己也有過失,所以法院此時可以減輕飼主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