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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食毒品
路徑:
吸食毒品
成年人吸食毒品
吸食海洛因、嗎啡、鴉片或古柯鹼
吸食毒品被發覺後
受觀察、勒戒人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
釋放超過三年再被查獲吸食毒品
經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後,超過三年再被查獲施用第一級毒品者,依據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第3項
規定,仍按上述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程序來戒斷他們的毒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