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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患遇醫療疏失之救濟

病患遇醫療疏失之救濟

在民事責任上,如果醫療行為不當造成病患的身體或健康受損害,依據民法第193條第1項前段規定,對於病患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的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如果損害的情節重大,依據同法第195條第1項前段規定,對於被害人非財產上的損害,也可以請求賠償相當金額。

如果醫療行為不當造成病患死亡,依據民法第192條第1、2項規定,對於支出醫療及增加生活上需要的費用或殯葬費者,以及被害人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例如被害人父母),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同法第194條也規定,被害人的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的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