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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地糾紛

鄰地糾紛

土地不能到達公路,除了土地完全與公路隔絕外,即使不是完全與公路隔絕,但是通行困難時,也允許通行鄰地以至公路,例如要爬過山壁、越過急流等。如果還有其他通行方式,只是為了走捷徑或方便,則不得通行鄰地。

如果土地「嗣後」已可到達公路,而能為通常之使用者,則袋地所有權人當然不能在主張通行鄰地。例如颱風導致道路坍方、橋樑斷落時可主張通行鄰地,但是等到道路橋樑後重建完成後則不得再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