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在交朋友的過程中,可能會產生一些讓人不舒服的事情,例如有的人會因為好玩而說一些黃色笑話;有的人會替同學取一些並不好聽的綽號,或在別人跌倒時大聲嘲笑;或者是因為吵架的緣故,雙方口出髒話互相辱罵;甚至在朋友間彼此有所誤會的情況下,還會發生捏造、散播謠言的情形。
不少學者表示,青少年時期的心理特別敏感,常會在腦海裡模擬「想像中的觀眾」,以為所有人都只注意到自己的缺點,這些言語攻擊對青少年來說是相當大的傷害。對於這些行為,以下分別以開黃腔、言語性騷擾、取綽號、看人出糗還取笑、口出惡言互相辱罵、背地散布謠言等行為作為例子,介紹這些言語霸凌可能涉犯的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