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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
路徑:
遺產繼承
限定繼承
以四口之家為例,父親甲死亡,依據
民法第1138條
規定,母親乙及一雙兒女丙、丁為遺產繼承人;又按
同法第1148條第2項
規定,乙及丙、丁對於甲遺留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限定繼承效力
辦理限定繼承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