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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

遺產繼承

以四口之家為例,父親甲死亡,依據民法第1138條規定,母親乙及一雙兒女丙、丁為遺產繼承人;又按同法第1148條第2項規定,乙及丙、丁對於甲遺留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