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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規則
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規則,依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第十條規定訂定之。
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 (民國 104 年 01 月 07 日 )
關務人員、警察人員、交通事業人員等另有分等規定者,其升等考試規則由考試院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