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法條

法規名稱: 幼稚教育法施行細則
依本法第十五條所為之捐贈,應由接受捐贈之幼稚園開具捐贈之項目與數
額連同捐贈證明文件報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查核屬實後,依規定報請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