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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施行細則 EN
本條例第十五條所稱退除役官兵就醫健癒後依法安置之,其安置辦法由輔導會另訂之。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 (民國 112 年 05 月 24 日 ) EN
就醫之退除役官兵健愈後,由輔導會依法安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