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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專科學校進修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EN
專科學校進修部得與其他校內行政單位合併;合併後,變更其組織及名稱者,應修正組織規程,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依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報本部核定後實施。
專科學校法 (民國 108 年 05 月 08 日 ) EN
各專科學校應依本法規定,擬訂組織規程,報教育部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