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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終身學習法施行細則
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九條規定設置或委託辦理社區大學,
應編列年度預算支應。
終身學習法 (民國 107 年 06 月 13 日 ) EN
本法修正施行後,文化機構及其人員,除法規另有規定外,準用其他法規有關社會教育機構及其人員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