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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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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解釋(舊制)
法規名稱:
戶籍法
EN
第 21 條
戶籍登記事項有變更時,應為變更之登記。
1.
解釋字號:
釋字第 797 號
解釋日期:
民國 109 年 11 月 20 日
解釋文:
行政程序法第 74 條關於寄存送達於依法送達完畢時即生送達效力之 程序規範,尚屬正當,與憲法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之要求無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