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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申請許可案件收費標準
本標準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七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廢棄物清理法 (民國 106 年 06 月 14 日 ) EN
各級主管機關依本法核(換)發許可文件、證照、受理審查、檢驗,應收取許可費、證照費、審查費或檢驗費。
前項收費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