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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辦理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加害人強制治療作業辦法
本辦法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訂定之。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民國 112 年 02 月 15 日 ) EN
前三條強制治療之聲請、停止與延長程序、執行機關(構)、處所、執行程序、方式、經費來源、評估小組之組成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法務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