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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審計人員任用條例 EN
法規類別: 監察 > 審計部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審計人員之任用,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