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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電影片映演業放映幻燈片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新聞局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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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商業廣告幻燈片應經直轄市、縣 (市) 政府新聞主管機關審定後始得
放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