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組織法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勞動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主任委員出缺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主任委員代理,並應於三十日
內,依第四條及第七條規定任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