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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會人事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田水利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7 條
農田水利會再任人員所具任用資格高於所擬任職務最低職級時,依該職務所列範圍內原職級任用;並以所列最高職級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