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針具服務及替代治療實施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疾病管制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6 條
服務措施執行機構或人員執行服務措施時,因司法或警察機關查緝,有礙本辦法服務措施之推動者,得報請地方主管機關協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