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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第七條第二項、前條第二項及第三項病床設置之申請,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經各該主管機關擬具意見,報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不適用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