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衛生主管機關輔導設置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醫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應依輔導設置文件之內容設置,並於設置完成後依本辦法規定營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