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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商港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港務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交通及建設部。
商港之經營及管理組織如下:
一、國際商港:由主管機關設國營事業機構經營及管理;管理事項涉及公權力部分,由交通及建設部航港局(以下簡稱航港局)辦理。
二、國內商港:由航港局或行政院指定之機關(以下簡稱指定機關)經營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