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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各新建工程處組織準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工程處置處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二人,其中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另一人,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