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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科技產業園區社區開發及租用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園區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開發投資興建人應於簽訂開發投資興建合約後三十日內簽訂土地租約,依約繳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