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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工廠設立登記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主管機關受理工廠設立許可或登記之申請案件後,除須會辦、補正或調查
者外,應於十日內為准駁之核定或核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