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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設置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科學技術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本中心經費來源如下:
一、創立基金之孳息。
二、政府補助加速器及其周邊實驗設施運轉維護之經費。
三、政府補助專案研究計畫之經費。
四、受託研究及提供服務之收入。
五、國內、外公、私立機構、團體或個人之捐贈。
六、其他有關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