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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全國大專院校運動會舉辦準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大運會應舉行開幕典禮,其儀式應包括唱國歌、升會旗、點燃聖火及運動
員宣誓,並由主辦單位首長宣布大運會開幕。
大運會結束前,應舉行閉幕典禮,其儀式應包括唱國歌、降會旗、熄滅聖
火,並由本會主任委員主持會旗移交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