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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書目網路合作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國家圖書館 (以下簡稱本館) 得邀集國內圖書館為合作圖書館 (以下簡稱
合作館) ,共同發展圖書資料合作編目,建立全國書目網路系統,提供電
腦線上資訊服務。
前項所稱圖書資料,指圖書、連續性出版品、電子出版品及其他非書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