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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蒙藏委員會輔導海外蒙藏學生回國升學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蒙藏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駐外館處或當地蒙藏胞服務中心對蒙藏學生申請回國升學者,應予輔導並
核驗前條第二項證件,填註意見加蓋印章後儘速轉送本會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