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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少年安置輔導之福利及教養機構設置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安置機構收容之對象,為法院依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裁定交付安置之少年或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