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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役種區劃標準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役種區劃,除體位及超額區劃依照兵役法、兵役法施行法及有關法令辦理
外,其適服常備兵役之役男,因家庭經濟狀況區劃補充兵役者,依本標準
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