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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採購稽核小組作業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採購稽核小組(以下簡稱稽核小組)得就機關辦理採購之書面、資訊網路或其他有關之資訊、資料,辦理稽核監督。
稽核小組為辦理前項事宜,得向相關機關調閱有關資料;被請求機關不得拒絕。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