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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內航線機場時間帶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民用航空運輸業如有擅自停班、併班、減班,經民航局要求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或有其他違反法令規定情事者,民航局得收回該取消班次之時間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