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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商品市場檢查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標準檢驗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執行市場檢查發現涉違規商品時,為調查違規商品產銷情形,檢驗機關得向稅捐機關函詢報驗義務人有關產銷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