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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長期照顧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申請許可設立長照機構財團法人,應由捐助人或遺囑執行人檢具下列文件、資料,依第二條規定辦理:
一、申請書。
二、捐助章程。以遺囑捐助設立者,並應檢附其遺囑影本。
三、設立計畫書,包括營運資金來源說明及設立後二年內之營運計畫財務推估。
四、捐助人名冊、捐助財產清冊、財產證明文件影本,及捐助人同意於法人登記成立時,將捐助之財產移轉為法人所有之承諾書。
五、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必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