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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海關事後稽核實施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海關執行事後稽核時,發現重大違法漏稅案件,得協調稅捐稽徵機關、其他有關機關協查或組成專案小組會同稽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