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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社會救助機構獎勵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救助及社工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社會救助機構依本辦法取得之獎金,應專作辦理社會救助業務、充實設施、設備或工作人員獎金之用,並應詳細列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