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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組織條例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1 條
地方人事行政處掌理各縣 (市) 政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鄉 (鎮、市)
公所及其所屬機關、縣 (市) 議會及鄉 (鎮、市) 民代表會之人事行政事
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