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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事業提供贈品贈獎額度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公平交易委員會 > 公平交易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事業辦理贈獎,其最大獎項之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五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