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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民住宅社區管理維護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直轄市及縣 (市) 國民住宅主管機關應輔導國民住宅社區住戶成立社區管
理組織,並得委託其辦理國民住宅社區維護工作。